人类的平等地位是从哪里来的?
作者:刘军宁
根据进化论,人类的秩序是以“猴王”盘踞在顶端的等级社会,人与人之间是君臣关系。根据神定秩序原理,人类的秩序是人人平等的自由社会,人与人之间是伙伴关系。人类的平等地位,不是进化而来的,而是从上帝那里来的。
举目望去,现实世界中,人与人之间充满了差异。人与人在天赋、气质、价值观、品味、能力都各不相同。世上没有两个人是在方方面面都是一模一样的。
《创造亚当》by米开朗基罗
然而,尽管有这些差异与不同,但是人与人之间却是平等的。正如美国独立宣言上所说的,上帝造人,人人平等(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人与人不同,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人与人的平等是不证自明的真理。
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地位是从哪里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是从上帝那里来的,正如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也是来自上帝一样。
根据《圣经》,人是上帝按照祂自己的形象创造的,每个人都具有上帝的形象。人人平等的源头在于所有的人类都是出自同一个祖先:亚当和夏娃。
同时,上帝赋予了人类相同的人性,虽然人的秉性各不相同。上帝还通过摩西为人类颁布了必须共同遵守的律法(《十诫》)。所以,上帝造人,人人平等。
这意味着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地位,不是来自父母,不是来自政府,不是来自大自然,而是来自作为上帝的造物主。
作为平等的个体,每个人都是独特的。在上帝创造的世界中,差异对人类社会是非常重要的。上帝创造的每个个人在天赋与秉性上各有千秋。
上帝给一些人以特别的天赋,是上帝的计划;不给一些人以特别的天赋,也是上帝的计划。上帝赋予每个人不同的能力,不同的角色,不同的使命。
神无弃人,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每个人对上帝都很重要。上帝面前的人人平等,既是平等的起点,也是平等的终点。
正是因为人与人之间在方方面面都有差异,所以才需要被平等对待。人与人的差异与平等都是上帝的意图与设计。
如果每个人都是名流,如果每个人都是世界首富,如果每个人都是选美冠军,如果每个人技能与特长都完全相同,如果每个人的人生目标都完全一致,那是无法想象的,也是绝对不可能的。
只有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每个人才会在各自的领域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去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源于上帝的平等具有丰富的内涵。平等是个人的独立宣言。人人平等意味着人人不同于他人,独立于他人。人人平等意味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目的。
因此不能把别人当工具来实现自己的目的。权力把个体当作驯服工具的做法是违背神意的。
人人平等在政治上意味着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统治者,意味着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集团,甚至是多数人,都不得统治他人。
一些人在很多方面优越于另一些人,但是优越者并不自动获得统治他人的权力。于是,基于人人平等,基于同意之上的宪政与民主由此而生。
自由是人人平等的应有之义。只有人人平等,才有可能让每个人享有最大限度的选择自由,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与目的。平等不等于平均。自由带来不平均,平均带来不自由。
以追求平等的名义追求平均,违背上帝的意图。上帝要求人人不同,并且人人平等。平均主义的乌托邦是对抗上帝的,因而终究是行不通的。政府的任务不是以平等的名义实现整齐划一。任何试图控制每个人的政府,必然是失控的政府。
在神定秩序中,人人具有平等的尊严、价值、权利和自由,并集中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平等是衡量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的尺度。
如果人与人之间的根本权利不是平等的,那么这些权利不过是少数人的特权。人人平等意味着每个人享受平等的天赋人权。
人人平等意味着法治。人与人之间的平等,首先是在上帝面前的平等,其次是在上帝的律法之前的平等,然后是在符合上帝律法的人定法面前人人平等。
只有在公平、公义的上帝及其律法面前才会有人人平等。没有人可以高于律法之上,不受法律的约束。所以,在上帝及其律法面前的人人平等,也是法治的前提。法治是神定秩序的独有特征。
在神定秩序之下,法在权上;在法老秩序之下,法在王下,王法面前没有平等。各色的法老们本身就是不义的象征,他们的法律是不公的象征。
在这样的法律面前当然不会有人人平等。法老与民众之间就是不平等的,法老的法律也从不平等待人。所以在不公不义的法老秩序之下,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
根据进化论,人类的秩序是以“猴王”盘踞在顶端的等级社会,人与人之间是君臣关系。根据神定秩序原理,人类的秩序是人人平等的自由社会,人与人之间是伙伴关系。
两者之间的优劣是不言而喻的。人类的平等地位,不是进化而来的,而是从上帝那里来的。
只有上帝是公正的,祂平等对待所有的人。所以神定秩序之下的政府也要行公义,要平等对待所有的个体。因为,上帝造人,人人平等!
现在你们应当敬畏耶和华,谨慎办事,因为耶和华我们的神没有不义,不偏待人。——(《历代志下》19:7)
上帝造人,人人平等!——美国独立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