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答问:对美国枪击案的提问
赵晓私塾兰心姐妹:感谢赵老师带来一堂堂精彩的独家课程,加入私塾跟随老师学习小半年,信仰、知识方面都有提高,人的格局也变大了,多希望能早些跟随老师学习!老师的语言简洁、有力,“金句”很多,经常一句话便会让人豁然开朗。
对之前老师提到的2030中国将有30%的人信主的异象,特别有感动,感谢私塾里兄弟姊妹的分享和扶持,大家一起努力,和主同工,一起实现这个异象!
请问老师一个问题,如何看待美国的枪击案,尤其是校园枪击案?这周刚发生的密西根州立大学枪击案让我非常震惊,因为曾在那里生活学习多年,案发现场也是当年常去的地方,这样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如今也遭到了袭击。
我也曾在芝加哥大学工作过,那附近常发生枪击案,一般都赶在天黑之前回家。众所周知,芝加哥治安不好,所以大家尽量避开治安差的地区。但没想到如今在一个治安相对好的大学城,也发生了!
媒体对枪击案的分析很多,特别想听听老师的看法,美国作为一个新教国家,得到上帝大大的祝福和使用,但上帝允许枪击案发生是否也是对人们信仰丧失的警戒?以后孩子出去留学,是否最好选择治安好一些的英语国家?感谢老师的解惑!求主大大祝福老师的事工!
赵晓老师答问:
非常感谢兰心姐妹的回馈,对我和团队都是极大的鼓励!我和团队都会继续加油、努力!
最近,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星期一(2023年2月13日)晚发生一连串枪击,导致至少3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包括两名中国留学生,嫌犯举枪自尽。再次引发世人的强烈关注。你的问题提得正逢其时。
然而,要讲清楚你提出的话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对我们中国人而言,几千年来官方的皇权理念加上百姓的奴才意识,以及权力之恶与平庸之恶一直紧紧捆锁着我们的思想,这样的文化土壤实在是很难理解基于新教文明的美国的“枪文化”。
因此,我准备在下周四的每周一课中来讨论这个话题,今天只是略略地讲一点,即持枪权:美国国父们为何如此设计?
1787年,美国宣布独立的十一年后,美国各州的代表在费城召开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制宪会议,创建出了一部以三权分立为主的宪法。这部宪法的目标只有一个:防止联邦政府权力扩张,防止联邦政府干涉和剥夺美国人民的自由。
在美国,宪法大于一切。为了保障宪法能够执行,保证美国个人最基本权利不受侵犯、限制,以及平衡联邦政府的权力,四年后制宪者们将《权利法案》作为美国宪法修正案的前十条,在各州通过。
其中,宪法修正案第二条,确认和保障了美国人民的持枪权:
“组织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是必需的,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AwellregulatedMilitia,beingnecessarytothesecurityofafreeState,therightofthepeopletokeepandbearArms,shallnotbeinfringed.”)
这里的“民兵队伍”,并不是像大部分国家一样受政府领导、由正规军协助训练的武装力量,而是美国民间自发组成的合法武装力量。
美国的民兵与官方没有半点关系,任何人都可以聚集在一起,成立民兵组织。他们是纯民间公民社会的组织,拥有法律所许可的武器装备,目的是维护自己的权利。
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当时美国民兵组织是保卫独立和自由的重要力量,因此“组织良好的民兵队伍”具有持枪权很自然地被视为保障国家安全和自由的重要手段。
美国制宪者们更从治国理念以及属灵的高度认为:拥有武器的权利不是任何人或任何组织给予人民的恩赐,而是一种天赋人权——也就是来自上帝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因为上帝在西奈山“十诫”中就已经确定了人的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力。“法在神下”,人并不能随意制定法律;因此,宪法所做的,只是规定了任何人都无权对这种神圣的权利进行侵犯而已。
美国国父在美国宪法中确定持枪权,不仅为了防止手无寸铁的人民在面对政府军队的镇压时束手无策,还为了使作为个人的美国人有能力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和土地不受侵犯。
美国的立国者认为,虽然宪法中的“三权分立”可以限制政府的权力扩张,但如果这个制度失效了,那么持枪权就是一个双重保险。因为人们不可能赤手空拳对抗一个拥有暴力机器的政府,所以他们必须保证,当当权者的枪口对准人民时,人民必须有最终意义上的自卫权。
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曾经说过:
“持枪权的重要性仅次于宪法本身。”
我们的枪文化是所谓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即用暴力夺取公权力;美国的枪文化正好相反,是公民具有制衡公权力暴力的持枪权。这可谓是天差地别!
持枪权既然是受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保障的公民权利,所有没有重罪记录的成年公民都可以持枪,却没听说过美国人用枪杆子去夺政权的事,这又是为什么呢?
恰恰就在于枪对权力的制衡,以及有枪之后大家相互尊重,社会矛盾自行消化的结果。枪,你有我也有,别以为你有钱有势就可以为所欲为,拥枪即正义,大家都平等,自然不会有人骑他人头上拉粑粑,既然没人敢骑在他人头上拉粑粑,你说还会有大的社会矛盾吗?还有必要上梁山、揭竿而起吗?
要知道,枪的出现,直接改变了冷兵器时代的强弱对比。只要有扣动扳机的力气,一个女人和孩子都可以干掉一个五大三粗的成年男人。
在中国,权力胡作非为以及法官判案不公是较为普遍的事情,但百姓通常没有什么好办法,只好痛苦地上访上诉。然而,在美国,如果权力敢胡作非为,法官敢草菅人命,那等待他的一定是黑洞洞枪口中的子弹。正是“以暴以暴”的“恐怖平衡”,让弱势的公民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找回了权力的制衡。
如此,你就能明白柯尔特公司(代表作:柯尔特转轮手枪、M1911手枪系列、M16突击步枪)的广告词:“上帝创造了人类,而柯尔特让人类平等。”温彻斯特公司(代表作:温彻斯特步枪系列)的广告词:“不要害怕任何人,无论他多么高大魁梧。身处险境,不要忘记我,我给你公平!”
自由是要付出代价的,自由是自由的人才配得的。虽然一直到今天,不断上演的枪击案时时刻刻提醒着美国人,他们已经为宪法第二修正案确立的持枪权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他们却依然认为与反抗暴政相比,这些人员伤亡是微不足道的。他们仍会坚持持枪权。
一位犹太裔美国人在回忆到自己民族几乎被灭绝的惨痛历史时,他感到非常奇怪:他们为什么会无力反抗?
为此,他查阅了当时的详细档案,终于发现:“二战”之前,德国人民也是合法拥有武器的,但是在希特勒上台后,先搞枪支登记,然后逐步没收枪支,最终犹太人在面对希特勒的武装人员时只能束手待毙。
所以,他坚信“失去自卫武器”是犹太民族悲剧的主要原因之一,如今拥有多种枪支的他说:
“我也希望永远不要去用这些枪。但是,你应该知道,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力。”
美国独立两百多年来,枪击案总是在不断上演,它不仅仅发生在民众间,连美国总统也难逃厄运。四十六位美国总统中,有九位曾遭到刺杀,其中的四人因此身亡。但即便如此,持枪权依然无人能撼动。
遇刺总统之一的里根更是说出了一句名言:
“枪不杀人,是人杀人。”
一个敢把使用枪支的权利赋予人民的政府,这得多么自信——不,这才是真正的自信,这也才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有的自信啊!
中国人,首先要理解别人的想法,才有资格去谈论别人的做法。
其他的,容我在课上来慢慢谈。欢迎你和小伙伴们锁定我们下周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