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罪?
作者:赵晓
国人对罪的认识多局限于“罪行(crime)”。希伯来文的“罪”指的是一种被束缚、痛苦的状态。即:违背耶和华的规则从而悖离神的保护,被撒旦掳掠、折磨的状态。这意味着人若不在至高神的里头,就一定在罪的里头,且在魔鬼的掌控之中,中间并无第三条路。希腊文的罪是áuaptia,在《圣经》中的意思是“未中标记”或“未中目标”,即未达到上帝的标准都是罪,包括:
不法:“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3:4)
不义:“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约壹5:17)
不善:“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
不肖(不像):“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
人最大的罪就是自我中心(自以为神、自以为是、自以为义、自以为大),不把神当神。齐克果说:“神已经存在,而人却懵懂不知,彼此争论祂是否存在,却不承认祂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