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因信称义”的“义”?
作者:赵晓
“因信称义”大家已经明白了,那什么是“因信称义”的“义”呢?
答案其实很简单:义,就是无罪。
那谁无罪呢?上帝,所以上帝就是义;并且,只有上帝才是义。
人呢?抱歉,都有罪——不光是有罪行,还有罪念和罪性。
世人,常以为人是犯了罪行,所以才是罪人,这个认识其实错得离谱。通常,犯罪之先,人心里早就有罪念了。那人为什么会有罪念呢?因为人有罪性,人的本质就是罪人。因此,每个人都是一颗罪的种子,也都是一个罪的定时炸弹。
罪人,会生罪念;有罪念的人,在合适的条件下,就会犯下罪行。所以《圣经》上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3:23)”。
世人都有罪,这可以说是基督信仰和其他宗教在对人看法上的一个根本不同,却是对人性的真理性认识。这也说明,只有基督教才是真理的信仰与天启的信仰。
怎么判定人的罪呢?大约公元前15、16世纪,上帝在西乃山上颁布了“摩西律法”,也就是“十诫”,后来犹太人又进一步将之丰富,具体到了613条诫命。如果人能遵守所有这些神圣的律法,说明人就没有犯罪,就不在罪中,就是义人;人若不能遵守,那怕是干犯了其中一条,就像房子有十扇门,九扇都关了有一门洞开,就等于还是没关门一样,因此人还是落在罪中,不是义人。
义,也可以理解为完全遵守诫命。无罪=遵守律法。以西结书18章9节清楚地说:“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按诚实行事。这人是公义的,必定存活。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谁能做到呢?Nobody,无人能做到。犹太人几千年来竭尽全力,还是零。
人犯罪,不义,结果就是:死亡。“犯罪的他必死亡(结18:4)。”这里的“死亡”,不仅指在地上肉体的死亡,更指灵魂与上帝永远的隔绝,还指在上帝的末日审判后,罪人要被上帝弃绝,丢入永刑的火湖里受煎熬。
当初,人类在伊甸园中违背了上帝的诫命,死就入了人间;今天,人只有成为完全守上帝诫命的人,才能存活,但今人不比始祖亚当夏娃好到哪里去,所以结果还是死。
这又回到“因信称义”的神爱法则了!因信称义,简单说,其实就是“有罪免罪”——有罪的人,因着信,得了耶稣的救恩:在上帝眼里算为无罪,罪人从上帝那里白白地得到了义。
因信称义:就像我们无法自己造出阳光、空气和雨水来养活自己一样,人类唯有凭信心白白领受上帝所赐的阳光、空气和雨水而存活;人类,也只有凭信心白白地领受上帝所赐的耶稣基督的救恩(耶稣为担当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来称义、得永生。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3:31)。”因信称义,并不是废了律法,乃是耶稣因着十字架的爱饶恕了我们的罪,洗净了我们的心,也赐给我们能够重新遵守上帝诫命的心,先让我们因信称义,再让我们因信行义。
十字架既符合上帝的公义,又符合上帝的慈爱,所以是救恩之门:唯有在基督的十字架上,“慈爱和诚实彼此相遇,公义与和平彼此相亲(诗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