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冲突中的宗教极端主义与恐怖主义
刘澎
前言
当今世界,动荡不安,冲突迭起。俄乌战争还在持续,哈马斯与以色列的战火又起。随着中东局势的不断恶化,很多人再次把关注的目光对准了宗教极端主义与恐怖主义。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全球冲突中的宗教极端主义与恐怖主义。这个题目有点大,我们的时间有限,先把题目中的几个概念搞清楚:极端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宗教恐怖主义,宗教与宗教恐怖主义的区别、宗教恐怖主义的基础。这些概念不清楚,会影响我们的认知。概念清楚了,我们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讨论问题。
一、极端主义
什么是极端主义?极端主义是一种思想方法、思维方式,是用激进的、偏执的眼光看待世界上的人和事,是人类认知与思维过程中不成熟的病态反映;是把对事物的认识、看法、观点推向极端并将其系统化、理论化的表现。
作为一种思想方法,极端主义与价值观无关,与人类的认知与思维方式是否正确有关。人类认知与思维涉及的各个领域都可能存在极端主义。用极端的态度看待事物,并且将它上升到理论层面,形成体系,就成了极端主义。即使那些对人类极为重要、积极、美好的东西,如果把它推向极端,也是错误的、可怕的。
例如,我们生活的世界是一个物质世界,人类的生存一刻也离不开对物质的占有与使用。人类把大量的时间、金钱、精力用在了对物质的获取、生产与利用上。但我们不能因此就把生命的全部意义、人活着的唯一目的,等同于对物质的使用与占有,让人类社会最大限度地变得“物欲横流”的过程,因此人类仅有物质进步、物质文明是不够的。单纯追求物质成就最终只能导致人类的毁灭。
再比如,人类的进步与发展离不开科学,科学对于人类的重要性,无须多言。但我们不能因此就主张“科学万能”。所谓“科学万能论”,是把科学的作用夸大到极限,也就是科学领域内的极端主义。为什么许多科学家呼吁要控制“人工智能”?就是为了维护人类自身的利益,防止人类因“人工智能”的极度发达而毁灭。
其他各个领域,也都有各种各样的极端思想、极端主义。宗教领域也不例外。
二、宗教极端主义
所谓“宗教极端主义”,就是在宗教领域内,坚持和主张以激进、偏执、狂热的方式理解宗教、对待宗教、实践宗教的思想方法。
那么,什么是宗教呢?宗教是人类文明中不可缺少的组成因素。有人类就有宗教,世界上所有民族的历史,都离不开宗教,离开了宗教,人类文明就无从谈起。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中,宗教如影随形,伴随人类走到了今天。
当今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宗教,例如:
犹太教、印度教、锡克教、神道教(都是民族宗教);
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都是世界宗教);
各宗教之内又有不同的分支,例如:
基督教分为天主教、东正教、新教三大支;
佛教分为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南传佛教;
伊斯兰教分为逊尼派、什叶派。
各个宗教分支中又有不同宗派、教派,例如:
大乘佛教有禅宗、净土宗、密宗、华严宗等;
藏传佛教有宁玛派、萨迦派、噶举派、格鲁派;
基督教新教有信义会、长老会、圣公会、浸理会等;
犹太教有正统派、保守派、改革派、重建派。
这些宗派、教派内部又有更多更细的派别,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游离于传统宗教之外的“新兴宗教”,例如巴哈伊教、摩门教等。
以上这些不同类型的宗教及其众多的信仰者构成了今天世界上庞大的宗教信仰群体。这些宗教、宗派、教派的教义、礼仪、经典、信仰特点、组织体系、传统,形形色色、各不相同,差别非常大。
宗教内部的分支、宗派、教派之所以如此繁杂,一是因为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族群、不同生活习俗、不同社会群体的信仰者对教义、经典的理解不同、认知不同。
二是因为即使是同一时期、同一地区、同一文化背景、同一族群、同一生活习俗、同一群体中的信仰者,也难以避免因争夺世俗利益而发生矛盾。
三是现实社会中的每个人认识问题、理解事物的角度、方式不同。
这三种因素中的每一种都会对信仰者产生影响,如果三种因素叠加、交织在一起,则会加剧信仰者之间的分歧,使信仰群体的认知、构成与分歧更加复杂。
由于影响宗教信仰者教义理解的因素太多、信仰者的认知差别太大,因此,除了不同宗教、宗派、教派的差异之外,同一个宗教、宗派、教派内部,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分歧。一般来说,即使不考虑其他因素,仅就对教义、神学的分歧与差异而言,宗教内部至少可以分为温和派与保守派,以及介于二者之间的中间派,有时甚至更多。各种主要的宗教都存在这种情况,这是宗教发展的常态。
宗教内部常见的三种派别中,温和派与保守派是相互对立的,它们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但不能走向极端,走向极端,宗教就不存在了。温和派如果走向极端,就会因其主张过于自由化、世俗化而使宗教本身失去自我,失去宗教性。因此,一种宗教如果不想自我消亡,是不可能鼓励自由化、世俗化的,不会放任宗教自由派的极端化发展。
既然如此,为什么宗教内部还会出现自由派?因为人类社会在物质上、科学技术上的发展不断地改变着人类的生活方式,改变着人类对世界的看法。这些变化时时刻刻都在对传统社会、传统观念进行挑战;这些变化不可避免地会对宗教产生巨大的影响;处于社会之中的宗教不可能不受社会变化的影响。
此外,人性中存在着与生俱来的弱点(追求物质享受、感官享受是人的天性)。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人总是趋向于犯罪。当社会的发展变化与人性的弱点结合在一起时,不管宗教愿意不愿意,宗教内部都会出现温和派(自由派),这是社会发展带来的变化与人性弱点在宗教内部的反映。
对此,宗教只能一方面适应社会的发展与变化,另一方面在不断变化的社会中努力保持自己的传统与存在。
于是,伴随着社会发展的每个阶段,宗教内部对教义和神学的理解与解释,都会出现相对温和、自由的观点。但当宗教内部自由化、世俗化的思潮严重时,就会极大地刺激持保守观点与立场的信仰者,使他们对其所信仰的宗教产生深刻的危机感,并自发地进行反击,以便维护本宗教的传统与教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宗教保守派的出现是宗教在发展过程中,为了抵制自由化、世俗化的挑战、克服自身危机而做出的本能反应。因此,无论何种宗教,只要有温和派,就会有保守派。保守派的特点是主张严守经典、回归传统、坚持传承、反对世俗化。几千年来,宗教内部自由派与保守派的存在与斗争,从不同角度丰富了神学,客观上促进了宗教的发展,宗教就是在自由派与保守派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
然而,宗教中的温和派(自由派)与保守派对宗教的影响方式是非常不同的。自由派主要是利用人性的弱点、人的欲望,结合社会的发展变化,以渐进的、潜移默化的方式,弱化、修改、抛弃传统的宗教价值观、宗教传承、宗教戒律,让宗教毫无痛苦地慢慢死掉。
与此相反,保守派充满了危机感与忧患意识。保守派认为,面对无处不在的、日益严重的世俗化挑战和宗教信仰被抛弃、被边缘化的危险,为了捍卫宗教传统、宗教价值观和宗教存在,必须以战斗的姿态,坚决回击自由派的观点,挽救处于危机之中的宗教。
由于宗教内部温和派(自由派)与保守派对宗教处境的判断以及宗教发展方向的选择毫无共同之处,双方的矛盾与斗争不可避免。而在斗争的过程中,受到较多关注的,往往是保守派中的激进者、极端者,即所谓的“原教旨主义”。各个宗教都有“原教旨主义”。原教旨主义的共同特点是以坚决的、毫不妥协的、排他的、不计代价、不知疲倦的、好战的意志与精神,开展维护宗教传统信仰与传统价值观、反对自由化和世俗化的斗争。
在此必须说明的是,“原教旨主义”是宗教内部相对激进的保守派,但“原教旨主义”再向前走一步,就成了“极端原教旨主义”。“极端原教旨主义”因其极端的思想方法,被视为“宗教极端主义”。
“宗教极端主义”因其极端的立场,把真理推向了荒谬,其所推行的主张事实上已经背离了捍卫宗教传统的初衷,走到了宗教传统与宗教价值观的反面。因此,“宗教极端主义”既不代表真理,也不符合宗教本身与社会大众的利益,它们的努力注定要失败(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基督教中兴起的基要派,誓言要捍卫基督教传统和圣经原则,结果并没有成为美国基督教的主流,反而被福音派取代,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尽管宗教极端主义是用狂热的、极端的思想方法对待宗教的错误认知与错误思维,但其仍然属于思想的范畴。如果有人在坚持宗教极端主义的同时,将其思想付诸行动或以暴力的方式推行其主张,就超出了思想的范畴,属于“宗教恐怖主义”。
三、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是对人类文明的挑战,是对良知与法律的践踏,是对生命的野蛮残害。世界各国一致谴责恐怖主义。
那么,什么是恐怖主义?国际上比较认可的定义是:对公众或个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以达到某种政治或意识形态的特定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恐怖主义的基本特征如下:
对象——针对平民(或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政府机关);不是针对军队或武装力量(针对军队的暴力行为属于战争);
手段——使用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
目的——为了“政治或意识形态方面的目的”(为了钱财属于敲诈勒索);
实施主体——非官方组织或个人(国家实施的恐怖行为属于国家恐怖主义或战争行为)。
四、宗教恐怖主义
什么是宗教恐怖主义?宗教恐怖主义就是以宗教名义进行的恐怖活动。
宗教的种类虽然很多,但从本质上说,都关爱生命、反对暴力,劝人向善;强调遵守社会道德规范与法律;倡导和平、仁爱、宽容、善良;追求个人内心平安与自我控制,是人类社会伦理、道德的源泉,是促进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积极因素。因此,任何宗教都不可能是恐怖主义,世界上不存在主张恐怖主义的宗教。
既然如此,恐怖主义为什么会与宗教联系在一起?这是因为虽然宗教尊重生命、倡导和平、反对暴力、反对恐怖主义,但恐怖主义却不会放弃利用宗教实现自己的目的。
恐怖主义为什么要利用宗教?因为恐怖主义缺乏合法性。世界上几乎不存在以暴力为手段,追求宗教目的的恐怖主义。相反,所有宗教恐怖主义的目的都是为了追求现实的世俗利益,是披着宗教外衣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不同类型的利益集团。他们的行动充满了非理性、非人道的杀戮与野蛮,超越了人类文明的道德底线,不可能获取民众的支持。因此,要想把野蛮、残暴的恐怖主义行为合法化,神圣化,获得民众的支持,唯一的方法就是曲解宗教教义,将恐怖主义行为与宗教挂钩,把一切矛盾都说成是宗教问题,把世俗利益宗教化,利用民众对宇宙中最高权威的信仰与崇拜,进行社会动员,给原本属于世俗利益的冲突、争端涂上某种神圣、权威的宗教色彩,实现他们用常规手段无法达到的目的。
回顾世界发展的历史,世界各国为了寻求世俗利益(领土、经济、政治、军事、民族)最大化而发生的国际冲突,从来没有停止(只不过冲突程度的强弱不同)。“二战”以后,特别是“冷战”之后(苏联解体),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发展,有的国家攫取了大量财富,有的国家迅速崛起,也有的国家或地区处于更加贫困、失败或被动的地位。当失败国家或地区的民众意识到短期内通过常规手段(发展经济、国际贸易)不可能改变自己在世界经济秩序中的地位时,就会打出宗教的旗号,用恐怖主义手段对付处于强势地位的政权、社会和民众,宗教恐怖主义就会成为他们向世界表达不满的选项。
五、必须区分宗教与宗教恐怖主义
宗教恐怖主义分子知道,世界上绝大多数宗教信仰者是反对用暴力手段解决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利益冲突的。为了某个世俗利益而战的号召力远不如为人们信奉的神灵而战。对战争、暴力、恐怖手段的支持只有在以宗教信仰为基础的宗教狂热力量的支撑下,才能持续下去。宗教教义的绝对正确性是不容挑战的,人们虽然不会为世俗利益的纷争去送命,但却甘愿为信仰捐躯,因为人们相信为自己信仰的真理而献身是值得的。几千年来,人们把自己信仰的神看成真理的化身,为了神的事业而战,是正义的,为了神而牺牲,虽死犹荣。因此,当恐怖主义分子把自己的行动与某种宗教教义联系在一起时,就成功地向信仰该宗教的广大信徒回答了“为什么要搞恐怖”、“为谁而死”、“为什么当人肉炸弹是光荣”的问题。当被宗教狂热煽动起来的信众听到“我们的敌人不是反对我们,而是反对我们信仰的宗教和亵渎我们崇拜的神”的宣传时,对于采用包括恐怖主义手段在内的任何方法消灭蓄意诋毁和亵渎神灵的敌人,就会获得信众的巨大支持。
显然,宗教恐怖主义的策划者采用恐怖主义手段,假冒神的名义发动“神圣的战争”,利用的是宗教信仰者对宗教的信仰虔诚。事实上,宗教恐怖主义表面上极端宗教、极端虔诚,实际上却是以获取世俗利益为目的。宗教恐怖主义的领导人非常清楚宗教的巨大影响与能量。当在世俗利益的冲突与竞争中弱小的、毫无取胜可能的一方一旦把世俗矛盾宗教化,把宗教信仰政治化,为恐怖活动披上神圣的宗教外衣时,竞争双方的力量就发生了质的变化。这时候,反对宗教恐怖主义的一方如果不能深刻理解宗教恐怖主义的本质与宗教毫无关系,不能认识到宗教恐怖主义的背后是世俗政治、经济的力量,不能理解应该反对的不是宗教,而是宗教恐怖主义,不对宗教与宗教恐怖主义进行严格区分,就可能陷入一场与某种宗教的广大信众为敌的汪洋大海之中。而这正是宗教恐怖主义策划者想要达到的目的,也是世界上一切反恐斗争能否胜利的关键。
六、必须消除宗教恐怖主义存在的根源
反对宗教恐怖主义,是世界各国人民与政府的共识。但对于如何反对宗教恐怖主义,许多人的认识还停留在以暴制暴的层面,似乎只要有强大的武装力量(包括先进的飞机、大炮、坦克、导弹)就可以将其消灭。事实上,以暴力的手段对待暴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耶稣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马太福音》26:52)。反对宗教恐怖主义必须从宗教恐怖主义存在的根源入手,采取针对性的相应措施,才能真正消除包括宗教恐怖主义在内的一切恐怖主义。
那么,什么是宗教恐怖主义生存的根源呢?宗教恐怖主义存在的根源有两种:一种是物质基础,另一种是非物质的社会环境。
就物质基础而言,宗教恐怖主义总是把贫困、饥饿、灾荒、战乱、疾病等因素作为动员群众支持和加入宗教恐怖主义的最佳理由。当人们无法正常生活、生存下去,当人们的生活质量严重下降,人们的生命与健康被严重威胁、得不到保障时,宗教恐怖主义就会将人们面临痛苦的原因通过宗教语言的包装,巧妙的指向某种特定的“邪恶”势力。为了摆脱贫困、疾病、战乱、灾荒、死亡的威胁,人们在自己的各种努力都失效后,在绝望之中,以自杀式的恐怖主义方式作出最后的反应,就是一种合乎逻辑的结果。
因此,消除贫困、饥饿、瘟疫、愚昧、落后与封闭等适合宗教恐怖主义生存的土壤,对打击宗教恐怖主义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只有当人们有了稳定的收入、正常的家庭、健康的身体、起码的物质生存保障之后,人们才会珍惜生命,远离暴力。
对物质因素在宗教恐怖主义生存环境中的重要性,各国政府是非常清楚的。但消除贫困,提高民众的生活质量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的基础性工作。遗憾的是,许多国家的政府宁愿花费巨额资金与恐怖主义势力开战,或不得不花钱医治恐怖主义活动造成的创伤,却不愿在消除宗教恐怖主义存在的物质基础上多投资,这实在是一项舍本逐末的战略失误。
另一方面,一个人除了衣食住行的物质需求之外,还要有安全感、归属感;有个人自由与基本权利得到满足的需要;有伦理道德的需要;有精神信仰的追求;以及作为社会成员进行社交的需求。所有这些都是人不同于普通动物的、不可或缺的基本需求。在这些需求中,宗教信仰需求是一种特殊的、核心的需求。宗教在满足人的精神信仰需求、回答人生的终极意义、提供道德资源与归属感方面,发挥着独特的、无可替代的作用。这是人类社会离不开宗教,宗教得以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宗教的这种精神价值如果被曲解,被别有用心的政客所利用,就会严重地误导信徒,导致从宗教狂热到宗教恐怖主义的各种严重后果。因此,让宗教在健康、和平的环境中发展,让民众自由地选择自己的宗教信仰,满足民众的宗教信仰需求,是彻底铲除宗教恐怖主义的另一项极为重要的战略任务。
如果公民的基本权利、政治权利得不到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得不到保证,宗教恐怖主义就会以向群众提供缺失的宗教信仰为契机,错误地解释教义,欺骗和蒙蔽虔诚的信徒;如果不能实行严格彻底的政教分离,就会为各种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宗教,把政治、经济、社会问题宗教化敞开大门,为宗教恐怖主义的发展提供更多的社会基础。
七、结论:
冲突与争端是人类社会不可避免的现象,但暴力与战争绝不是解决问题的良策。选择宗教恐怖主义作为解决矛盾的一种方式,只能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灾难。
要反对和消除宗教恐怖主义,必须从根本上入手,消除宗教恐怖主义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坚决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严格实行政教分离。最大限度地使宗教变成纯粹的精神信仰问题,变成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私事。才能实现宗教的去政治化。当宗教作为一种精神信仰不再出现在世俗事务中,不再参与世俗社会各种利益的纷争时,当世俗政府与宗教实现了严格的分离之后,世俗社会中各种政治、经济、军事的利益集团也就很难再利用宗教作为挑战和打击对手的工具了。宗教恐怖主义也就自然失去了赖以藏身的社会环境。
让我们共同努力,让宗教归宗教,政治归政治,让恐怖主义再也无法利用宗教残害生命、危害世界的和平。